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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6-08-19 05:56
西安市会计学会关于转发民政部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
2026年6月30日,民政部正式公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5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学会分支机构的管理与运行,推动学会高质量发展,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西安市会计学会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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