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会计学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学会、分会,各会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
西安市会计学会是西安地区会计领域的5A级社会组织,是中国会计学会、陕西会计学会、西安市社科联的单位会员,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西安市财政局、登记管理机关西安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近年来,我会在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与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培训关系,逐步树立了“管理严、服务好、师资强、质量高”的培训特色品牌,得到了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财会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普遍信赖和赞誉。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26〕378号)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我会开展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西安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2026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由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具体见《2026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明细表》。
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2026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科目明细表》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
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
三、培训方式
1.线下培训(面授模式):我会将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面授培训主渠道作用,做好各区县(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安排的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将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进行“上门培训”、“组会培训”、“高层次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
2.线上培训(网络模式):可登录西安市会计学会官网(网址:http://www.xakjxh.cn/)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和考试;团队学习可联系029-89195231、13309255932(微信同号)。
3.公需课的培训分为面授和网络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人社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也可登录省人社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 http://jxjy. xidian. edu.cn)参加网络学习。
四、其他事宜
1.培训费用参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4〕1093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44号)文件执行。(网络学习最高收费标准为3.2元/人.课时,集中面授最高收费标准为4.5元/人.课时)
2.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中明确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按照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应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的要求”,足额安排单位年度继续教育经费,及时报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3.拟采取线下培训(面授模式)的单位和个人,请与我会咨询服务部联系。
办公电话:029-89195231
陈 冲:13325472480(微信同号)
任 侠:15384646880(微信同号)
4.拟采取线上培训的人员请按时在网络提交报名,学习期间有任何问题可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按照省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和程序,学分记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6.西安市会计学会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水司十字西南角华弘大厦二楼)
附件:2026年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西安市会计学会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