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会计学会文件
市会学字〔2024〕8号
西安市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学会、分会,各会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
西安市会计学会是西安地区会计领域的5A级社会组织,是中国会计学会、陕西会计学会、西安市社科联的单位会员,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西安市财政局、登记管理机关西安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近年来,我会在市财政局的领导下,积极探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新模式、新路径,与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培训关系,逐步树立了“管理严、服务好、师资强、质量高”的培训品牌和特色,得到了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财会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普遍信赖和赞誉。根据《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24〕916号 ),为高质量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会开展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西安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
专业科目由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具体见《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明细表》。
公需科目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2024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科目明细表》中自行选择学习科目,所选科目学分合计不少于60学分。
如完成省人社厅规定的公需科目学习,视同取得30学分。
三、培训方式
1、线下培训(面授模式):为方便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安排专业科目培训,我会可根据各单位财务部门的需求进行“上门培训”、“组会培训”、“高层次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
2、线上培训(网络模式):可登录西安市会计学会官网(网址:http://www.xakjxh.cn/)点击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学习和考试;团队学习可联系029-89195231、13309255932(微信同号)。
3、公需课的培训分为面授和网络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人社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参加面授学习;也可登录省人社厅“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 http://jxjy. xidian. edu.cn)参加网络学习。
四、其他事宜
1、拟采取线下培训(面授模式)的单位和个人,请与我会咨询服务部联系。
办公电话:029-89195231
陈冲13325472480(微信同号)
任侠15384646880(微信同号)
2、拟采取线上培训人员按时在网络提交报名,学习期间有任何问题请与客服人员联系。
3、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会计人员,按照省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和程序,记入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4、西安市会计学会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水司十字西南角华弘大厦二楼)
附件:2024年陕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
西安市会计学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