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权利与义务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0-06-12 03:13
西安市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本会活动(包括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等);
3、符合条件会员有优先入选本会会计学术专家组的权利;
4、获得本会优先服务权(包括优先取得本会编印的书刊和资料,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无偿培训、咨询服务,享受本会提供有偿服务的会员价格等);
5、拟公开发表会计学术成果的,视稿件质量优先收录于学会研究成果专辑;
6、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8、其他权利。
二、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包括学术活动情况、学术论文、调查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
6、其他义务。